近日,非婚生子能否领取育儿补贴这一话题,在社会各界掀起了广泛讨论。深圳一位网友收到卫健部门短信,因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被告知不属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无法领取相关育儿补贴。这一事件如同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激起层层涟漪,让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育儿补贴政策与非婚生育这一复杂现实的碰撞。


国家育儿补贴政策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其目标是明确且宏大的:每年每孩发放 3600 元补贴,免征个税,覆盖一孩至三孩的家庭,旨在通过中央和地方协同的资金机制与多政策联动,进一步减轻育儿经济负担,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鼓励育龄女性多生孩子,改善我国人口结构。从政策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其核心在于普惠公平,将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家庭纳入其中。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界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深圳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回应称,当前政策中这一界定以夫妻关系为前提。然而,这一解释与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司长王海东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的表述存在差异。王司长明确表示,育儿补贴申领只需提交证明婴幼儿身份和抚养关系的必要材料。这一矛盾点,使得非婚生子家庭陷入困惑,也让政策的执行面临挑战。
从法律层面看,我国《民法典》第 1071 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其监护人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办理户口登记,2025 年政策进一步简化流程,明确单方(如父亲)可凭亲子鉴定等材料独立申请落户。这一系列法律规定,都在强调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与婚生子女并无二致,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保障。
育儿补贴政策的本意,是为了减轻家庭养育孩子的经济压力,无论是婚生家庭还是非婚生家庭,养育孩子的成本并不会因为父母的婚姻状况而有所不同。将非婚生子排除在育儿补贴之外,不仅违背了法律平等原则,也偏离了政策的初衷。非婚生育家庭可能面临更多的经济困难和社会压力,育儿补贴对他们来说,可能是雪中送炭,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养育孩子的艰辛。


当然,有人可能会担忧,若非婚生子可以领取育儿补贴,是否会对传统婚姻观念造成冲击,甚至鼓励更多非婚生育行为。但公共政策的制定,不应仅仅基于对传统观念的维护,而应更加关注现实需求和公平正义。在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家庭观念日益多元化,非婚生育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既有个人选择,也有意外情况。政策的制定应从实际出发,以保障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为首要目标。
各地在执行育儿补贴政策时,应尽快明确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 的具体标准,避免因政策解读的差异,造成对非婚生子家庭的不公平对待。同时,要优化简化申领流程,依据全国统一的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让非婚生子家庭能够顺利申领补贴,真正让育儿补贴政策惠及每一个需要的家庭,让政策的阳光平等地照耀在每一个孩子身上,不论他们的父母是否拥有一纸结婚证。